尊敬的客户:
您好!接香港DHL通知,自2019年7月1日起,马达加斯加新增海关进口关税—AIRS 预付所得税(Acompte d'impot sur les Revenus ou d'impot Synthetique)。在当地现行进口税基础上增加,(除享受特殊或优惠税收制度的个人或公司件外)所有进口当地且随货申报税号的货件按CIF价值2%征收此项关税,具体金额以当地海关通知为准。(如无随货申报税号,货件以所得税办法-- Impot sur Revenu Intermittent 按货运CIF价值5%征收货物关税,具体金额以当地海关通知为准。)
进口商需在货物到达时根据当地海关税单协议支付,为避免货件清关延误,寄运至当地的货件随货发票上需提供完整的进口商信息及(个人/公司)税号。
请贵司知悉并在出货前与寄/收件客户做好沟通解释,避免货件因不符合海关要求导致退件或产生税费争议,如因清关不符合引起的一切清关延误或退件的费用,责任将由寄件人自行承担,多谢配合。
升蓝物流
2019年07月12日